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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汉中市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发布时间: 2019年01月23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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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为主要载体,在政务网上交流、执法公开、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现将2018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党委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责任分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各县区公安机关按照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二、及时安排部署

按照市政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对涉及公开内容进行了分解细化,下发《关于2018年汉中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任务分解的通知》,明确牵头警种部门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

一是完善栏目和标识。积极与网站建设单位联系,加载门户网站“网站地图”;在市信息办的支持帮助下,整合网站“办事服务”栏目,准确链接至“陕西政务服务网-汉中市公安局”网页。

二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按照网站绩效评估指标,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主动公开警务资讯信息、行政许可、执法情况、便民利民措施、案(事)件办理、行业管理处罚等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截止2018年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共发布各类信息1440余条,网民浏览量550万余人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完善公开权力清单内容。积极配合市政府信息办做好权力清单公开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开公安机关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涉及公安机关的22行政许可事项,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方便了群众查询办理。

四是持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持续推进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市本级公安机关预、决算报表和收支情况,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积极做好“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公开工作,公开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

五是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018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9件。截止630日,49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已全部办结并答复完毕。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49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和复文信息全面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六是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群众利益较大的政策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市公安局同步制订政策解读方案,并以多种形式提高政策解读效果。省公安厅24条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和市公安局8条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出台后,我局及时在网站予以公开,积极向群众进行宣传和政策解读,扩大了知晓率。

七是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对涉及公安机关的重要舆情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互联网等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发挥正面引导作用,赢得了广大网民的理解和信任。全年共回应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数2次,举办新闻发布会5次,政策解读3篇稿件。

四、答复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方面信息24件,均按时办结,其中公开答复23件,涉及警务秘密内容不公开答复1件。

五、公开监督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虽然我们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个别警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动态;二是存在公开不够透明、不够全面;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覆盖面不宽、影响不大。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满意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增强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汉中市公安局

201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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