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退出
政府信息公开
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491号提案答复函
索  引  号: 0000000000/2025-007291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08:41
来       源: 汉中市公安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公安局
内容概述:

                                                              类别:A类 

 

汉公函〔202585

   

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491号提案的答复函

胡亚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管理的建议的提案》(第49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全市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为453459辆,其中合标电动自行车103459辆,非合标电动自行车350000辆(按照陕公通字202219号文件的要求,非合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过渡期延期届满后,非合标电动自行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电动摩托车全市保有量214946辆,其中电动普通摩托车122849辆,电动轻便摩托车92097辆。非合标电动三轮、四轮车全市保有量约3万辆(按照汉公交发〔2024〕134号文件的要求,非国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登记备案管理,2026年2月28日过渡期满后,一律不得上道路行驶)。

一、2023年3月1日,《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确保《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顺利施行,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条例》正式对外颁布前,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为期六个月的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常态化严管严治,积极引导人民群众适应《条例》施行后的严管要求,确保了《条例》的平稳过渡,实现了舆情零发生的工作目标,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准确把握立法目的、法条运用,确保执法效果。交警支队通过举办网校、知识讲座、法律大讲堂等形式,强化执勤执法民辅警学习《条例》内容,熟练掌握运用要求。二是《条例》正式实施后,市交安委迅速在全市部署开展了电动车综合整治行动,从生产、销售、路面通行秩序管理到小区停放、充电及废旧回收全环节开展执法检查,整治突出问题,通过多部门集中联动,进一步扩大《条例》影响力。三是《条例》施行以来,市公安局持续加大网络舆情监测,积极引导网民正确认识《条例》对于电动车规范管理的意义,自觉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四是《条例》实施之日起,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两微一抖”等宣传阵地,全方位、多视角,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印发宣传彩页3万份,拍摄7集系列短视频,逐步让《条例》走进千家万户,深入人心。五是通过延长工作时间,简化办事流程,下放注册登记权限等方式,不断优化便民利民举措,方便群众就近办理车辆登记常态化开展电动车整治行动,严查严处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逆行、随意乱行乱窜、乱停乱放,非法加装遮阳伞、遮雨棚等违法行为。

二、2024年5月21日,《汉中市非国标电动车过渡期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按照“安全环境优建优享,文明交通你我同行”道路交通安全文明创建提质行动和“双击普查”的相关要求,交警支队广泛动员全市各级力量,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厘清辖区三轮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农用车和驾驶人底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国标电动三轮、四轮车的过渡期登记备案工作。一是充分发挥交安委(办)平台作用和“交所合一”改革,借势借力镇办力量,动员村两委、社区干部、网格员,入户摸清辖区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农用车和驾驶人底数。逐一分类登记信息,宣讲交通安全。已悬挂号牌的,登记车辆号牌号码、机动车所有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未悬挂号牌的,要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车架号。符合上牌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督促当事人到当地车管部门办理挂牌手续,并通报车管部门主动上门服务;对有申领驾驶证意愿的(年龄在18-60岁之间),建立人员花名册,协调驾驶人培训机构,采取送教上门、送考下乡方式,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所有普查的信息由各交警中队、派出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基础台账,签字背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加强对快递公司、外卖公司、跑腿平台、共享单车等企业及名下驾驶人源头监管,及时通报约谈高风险企业,并督促整改。紧紧围绕源头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不断完善“安全风险研判、画像推送签收、整改情况反馈”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逐企业、逐车、逐人落实管控,确保高风险企业隐患“应改尽改”,中风险企业画像评分逐月上升,源头风险降低,助推源头风险隐患滚动清零。将每月梳理的高风险企业情况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发挥行业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整改。三是强力推进非国标电动车过渡期登记备案工作。5月21日,印发了《汉中市非国标电动车过渡期登记备案管理办法》、《非国标电动车过渡期登记备案操作指南》,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国标电动车过渡期登记备案工作。各县区交警大队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实现“应上尽上”,“就近办、快捷办”,结合“双基普查”加快推进非国标电动车过渡期登记备案工作进展。四是坚持民生和服务导向,坚持人性化管理理念,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严肃工作纪律,做到公正规范文明执法。讲究工作策略,注重工作方法,防止因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依法稳妥处置。截止2024年8月31日,全市共有12061辆电动三轮、四轮车完成了登记备案及临时牌照发放工作。

三、2024年6月7日,汉中市公安局印发《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交警支队车管部门梳理各县、分局交警大队辖区登记注册的大排量摩托车清单,下发至各大队开展落地核查工作,做到见人、见车、立档,同时加大路面大排量摩托车的检查,全面排查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线索。各县区分局交警大队迅速摸排辖区内共享电单车企业及投放数量,主动对接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头盔配备情况、违规投放、过量投放进行专项检查,全方位、全时段、全区域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查处,重点针对非法改装、不悬挂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违规载人及行驶速度明显超出25km/h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净化路面交通秩序。各利用学校暑期安全教育,加大交通安全法规宣传及警示案例曝光;路面执勤民辅警对不满16周岁人员骑行电动自行车和违规载人的问题进行查处,对涉及学生的要求必须给家长告知,组织违规骑行当事人在马路学堂开展集中学习或现场开展教育学习。持续强化与消防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小区飞线充电问题开展集中摸排同时通报相应物业管理部门要求整改,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力的,务必限期整改到位,否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行查处;积极汇报地方党委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对辖区居民小区、商业广场有无集中充电设施、地下停车场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开展检查,对没有充电设施的小区、企业,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要求整改。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电动车自行车销售门店、修理店开展联合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涉及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治安部门对外卖车辆网点、换电站、共享单车充电站开展检查,排查收集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黑作坊等线索。对寄递网点、物流寄递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收集非法寄递线索。在执法中加强共享电动车、外卖车辆检查,严查各类非法改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协作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抄送主管部门整改,涉及案件移交相关部门。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支持和监督下,以全国正在开展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针对短板弱项,持续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全面推动电动车管理各项规定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以《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实施两周年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新媒体等,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条例》的知晓率。同时,要继续督促各级执勤执法民警加强《条例》的学习,做到运用自如。二是强化重点路口检查。采取“定点+流动铁骑”相结合的勤务模式,严查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在城市主干道人流车流密集的路口,专门安排警力,每天坚持对未佩戴头盔、非法改装、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逆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增加机动巡查力量,加大“午后”“夜间”的巡逻管控力度,确保无死角。紧盯“三上三下”等关键节点,以及农贸市场、商场、集市、学校、大型住宅小区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三是坚持教育处罚并重。通过“马路学堂”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教育引导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不乱行乱窜。对外卖骑手、快递骑手不佩戴安全头盔、乱行乱窜的,要抄告所属企业。对屡教不改者,要依法进行曝光、处罚。四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交安委平台作用,督促全市各级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单位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在骑乘电动车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督促快递、外卖、跑腿等企业强化内部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小手拉大手”、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等措施,要求利用电动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家长要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出行。五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依托“交管12123”APP等平台向本地机动车所有人集中推送一次提示信息,提醒前、后排乘车人都要使用安全带的共识。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矩阵,结合“七进”宣传活动,加强横幅、标语、海报、展板、宣传单等传统实物和“播、报、视、网、端、微”全媒体应用,线上线下多平台多途径宣传,持续营造宣传声势。坚持现场查处与自动抓拍相结合,常态化查处骑乘电动车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用好教育、警告、罚款、记分手段,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汉中市公安局

2025年10月30日

(联系人:侯鹏,电话:13509161051)


主办单位:汉中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916-2688840   网站地图
单位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0号 陕ICP备14003207号-2   邮政编码:723000   网站标识码:6107000030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44号

汉中市公安局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汉中市公安局”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