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60371908/2024-000353 | 发布时间: | 2024年08月16日 13:46 |
| 来 源: | 汉中市公安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公安局 |
| 内容概述: | |||
类别:A类
汉公函〔2024〕61号
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答复函
唐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汉中交警人性化执法的提案》(第8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近年来,随着汉中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民出行需求日益增加,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中心城区行车难、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一、“针对临时停车,温馨提醒,等待十分钟”的问题。
我们坚持“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原则,动态调整停车规划、还路于行,取得通行与部分停车的双赢。一是设置严管街。按照市交警支队统一部署,将辖区内天汉大道、莲湖路、北大街、兴汉路、人民路、东大街等重点路段,以及中心城区公交站点、出租车停靠专用停车区域,划定为严管街。例如天汉大道为中心城区主要通道,车流量大、车速快,全段禁停后大大提高了交通通行能力,同时将天汉大道沿线上班人员出行习惯向公共交通方向引导,从而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二是发掘背街小巷停车资源。为有效利用背街小巷资源,合理规划组织交通,切实提高道路利用率,在康明巷、友爱路、益汉巷、聚春巷、民主巷等有停车条件的背街小巷,采取单边停车、单向通行的措施,采取交通微循环打通城市道路毛细血管,力争做到停车与通行的“双赢”,最大限度的为群众出行服务。三是因地制宜,适时增加或铲除车位。增加接送学生临时停车位。经过实地调研,铲除了西大街交通巷以西至西门口十字两侧的9个停车泊位,重新施划为接送学生即停即走临时停车泊位;同时对文化街通行压力大的路段37个泊位全部铲除,缓解了接送学生车辆占道停放而引起的拥堵问题,规范了学校周围通行秩序,畅通了接送学生通道、消除了安全隐患。四是实施“海绵停车”,实现道路资源有效利用。将聚春巷、海红巷、益汉路、新星街作为试点,在道路两侧共设置250余个临时停车位。白天(7:30-21:00)车流量大时,沿线禁止停车;夜间(21:00-次日7:30)交通流量较小,允许车辆规范停放,形成了“白天释放车辆、夜间吸收车辆”的效果。
据最新统计汉台城区路内停车泊位7645个,其中公益性停车泊位4141个,收费停车泊位3360个,出租车即停即走泊位9个,夜间/海绵停车临时泊位135个。
公安交管部门也已于2022年1月20日起对非严管路段民警现场发现或电子警察抓拍的机动车车违停交通违法,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发送提示信息,或根据机动车登记信息中备案的联系方式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责令其立即驶离,对于通知10分钟后未驶离的,记录违法停车信息进行处罚。对于在城市快速路、严管路段;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情形,可以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
二、“针对景区内对违停车辆的‘人性化’执法”的问题
我市自然景观和人文历史景点较多,宜居宜旅,有不少热门网红景点受到群众的欢迎,旅游景区道路交通流量增大,停车泊位紧张,许多车辆停在了禁止停车区域,致使交通秩序混乱,安全风险也随之加大。为有效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规范停车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我们结合实际,在节假日和旅游旺季期间,对景区违法停车、乱停乱放的行为采取“宽严相济”的人性化执法方式,对机动车违法停车实行“先警告再处罚”。对影响交通正常秩序不大的机动车首次违法停车行为,交警部门只向司机开具“警告通知单”不进行处罚,若再次违停,交警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有保险标志未放置不罚款”的问题。
2020年3月1日起,公安部交管局先后在全国范围内试点推广无需再张贴“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不会被扣分。当然,不用张贴并不代表车辆可以不取得“检验合格标志”,只是电子化取代了纸质化,车主可以在“交管12123”查看、下载、出示该合格标志,需要纸质的也可以选择邮递或到车管所自取。在驾车遇到交通民警执法检查时,驾驶人可以主动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扫描电子凭证二维码,核查电子凭证有效性和机动车状态。
四、“紧急公务车辆轻微违法只纠不罚”的问题。
随着公车管理的规范化、严格化,一些公务车辆如城管执法车辆、公路管理车辆、PTU警用车辆等在道路上随意违章行驶或停车的现象也越来越少,既是政府管理部门形象的提升,又方便了社会对公务用车的行驶状况进行监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根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在执行公务时,警车需要临时停车或者停放的,应当开启警灯,并选择与处置地点同方向的安全地点,不得妨碍正常通行秩序。警车在公路上执行公务时临时停车和停放应当开启警灯,并根据道路限速,将警车停在处置地点来车方向五十至二百米以外。在不影响周围群众生产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开启警报器。
从以上两点可见,只有特定的公务用车在特定情况下才具有一些行驶和停车的特权,而这些特权不能混同的随意使用。即便是像警车这样的执法车辆在法律规定以外的非特殊情况下也没有特权,应当像普通车辆一样遵守交通规则。
五、“低保人员交通违法从轻处罚”的问题。
对于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的交通参与者违反交通法规的,需要其提供社区、镇办一级相应的印证材料,交警部门视情节从轻处罚。
六、“不断规范交警‘执法’行为”的问题。
全市公安交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结合道路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整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升执法水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筑牢“教育网”,打牢思想基础。紧扣交警职业教育主题,经常性地开展民警谈心活动,了解民辅警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向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学习活动,结合身边感人事迹,加强正面典型教育,使广大民辅警深刻认识到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就是服务的本质,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理念扎根到每一位民警的头脑中,落实到每一个民辅警的实际行动中,真正打牢“执法为民”思想基础。二是筑牢“培训网”,提升综合素质。以提高民辅警综合素质为载体,以民辅警岗位工作规范和能力素质标准为导向,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民警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使不同岗位的民辅警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执法工作所需的法律知识,做到自觉学法、真正懂法、模范守法,努力提高规范执法和热情服务的本领。通过培训,全面提升交通队伍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树立交通良好的整体形象,努力打造一支人民群众满意的交警队伍。三是筑牢“规范网”,形成制度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执法监督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各项措施,按照执法质量考评的要求,制定了执法责任、执法过错追究、内部执法监督及执法质量考评奖惩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每位民警在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中的职责。同时,教育广大民警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严格依法办事,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防止出现因执法不当引发不稳定因素。四是筑牢“廉洁网”,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积极开展核心价值观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纪律作风教育、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强化民辅警廉洁勤政意识,筑牢民辅警防腐拒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遏制不正之风、违纪行为,不断强化民警纪律观念和规范执法意识,有效防止违法违纪问题,为交警队伍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五是筑牢“服务网”,树立为民意识。在规范执法执勤的同时,要求民辅警立足岗位职责,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提高服务水平,规范业务技能。要保持良好警容警姿,言行举止要礼貌,以热情的态度、文明的语言、规范的服务面对群众,树立良好形象。
汉中市公安局
2024年7月19日
(联系人: 瞿白,电话: 1989163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