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371908/2024-000333 | 发布时间: | 2024年08月16日 11:08 |
来 源: | 汉中市公安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公安局 |
内容概述: |
类别:A类
汉公函〔2024〕85号
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函
尊敬的王俊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监管的建议》(第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省政府、市政府、省公安厅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履行职责,坚决扣紧扎牢全链条整治中的公安一环,全力协同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市公安局起草了《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2022年8月25日经汉中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2年9月29日经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电动车停放、充电的六种违规行为,明确了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执法责任主体,进一步填补了我市电动车管理的法律空白。建立“三单三督一闭环、两拆两通一演练”消防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履行公安派出所监管职责,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并移送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消防安全齐抓共管。
二是夯实主体责任。全市公安机关按照《陕西省消防条例》《陕西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检查法定职责,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行为,重点整治电动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共出动警力3967人次,检查居民小区2550个次,出租房屋1.5万余间,现场整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209余辆,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114余起,完成“拆窗破网”任务55个。
三是完善基础设施。积极联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托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解决居民小区停放难、充电难问题。联合政法、自然资源、住建、消防等部门印发《汉中市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指导意见》,在全市积极推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以汉台区清水湾小区为试点,广泛应用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自动喷淋等智能设施,以点带面,全面推开,建成智慧安防小区174个,居民小区防火基础建设和智慧化水平明显提升。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按照“宣传教育跨前一步、舆论管控先行一步、网络安全提前一步”原则,积极开展公安行业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宣教工作,正面引导、反面警示社会面共同防治隐患,提升安全意识,最大限度赢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制作宣传教育警示片14个,在258个社区、152所学校等地点开展500余场宣教活动;开展入户宣传9万余户户,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2万余份;利用主流媒体宣传报道84次,发布新媒体宣传稿件129篇、宣导视频36个。
虽然经过全市公安机关不懈努力,我市电动车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重大消防安全事故,但是对照上级部署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深、不细、不实的地方。一是部分派出所主防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监督检查还有漏洞、盲区。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配合不紧密,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动联处机制不健全,小区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还不完善。三是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部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有待提升,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紧扣上级部署,延伸管理触角,以极端认真负责的精神抓好电动车消防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思想上再重视。将电动车消防安全作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重点任务,以落实派出所主防为抓手,推动社区民警下社区、在社区,扎实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二是措施上再加力。结合夏季治安整治、扫黑除恶等工作,统筹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边检查、边整治、边宣传,全力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三是衔接上再紧密。加强与住建、应急、消防等部门沟通对接,建立信息互通、工作会商等联动机制,共同督促小区物业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上下工作合力。四是责任上再落实。科学制定考核考评制度办法,将基础牢、治安好、出事少,党和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派出所工作的重要指标,推动派出所和社区民警主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守好一方平安。
汉中市公安局
2024年7月30日
(联系人:张煜,电话:13991610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