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371908/2024-000335 | 发布时间: | 2024年08月16日 11:13 |
来 源: | 汉中市公安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公安局 |
内容概述: |
类别:A类
汉公函〔2024〕75号
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函
郝浩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停车管理的建议》(第7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和对汉中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你在建议中提出的措施,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梳理,依据管理职能分工,我局主要涉及第2、3、4条。
对于您提出的组织公安、城管等相关单位开展城区停车秩序整治,加大执法力度,整治违法占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取缔私设地桩地锁等道路障碍物的建议,交警部门在近几年的工作中高度重视,持续开展此项工作。按照住建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建立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停车为辅、占道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格局。市人大依法制定的《汉中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也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城管部门是停车场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道沿石以上停车泊位的施划和日常监管等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机动车停车管理、道沿石以下停车泊位的施划以及停车。为保证道路畅通,交警部门严格治理违法停车违法行为,规范设置了禁停标志标线、违停抓拍设备,加强巡逻管控范围频次,对于道路违法停车采取劝导、处罚、拖移、曝光等多种处罚方式,减少了违法行为发生。同时联合市城管部门,常态化组织开展“城警联动”行动。充分整合综合执法、交警等城市管理力量,实现“城警联动1+1>2”的功效。结合辖区重要路段、公共场所等区域的城市管理、公共秩序、交通管理问题突出部位及不同时段特点,采取联勤模式,针对违法停车、摆摊设点、马路市场、私设地锁障碍物、僵尸车等违法现象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城警联动”转化为常态化运行机制,突出重点开展联合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对于您提出的坚持严管和疏导并重,合理设置夜间或限时段停车区域,严格控制停车泊位使用时段、时长,有条件、低限度满足临时停车需求,合理调控出租汽车、物流快递、公厕周边等特殊临时停车需求的建议,交警部门结合道路实际,在一些具备条件的停车位供需矛盾较大道路陆续设置了“海绵停车位”,即建议中提到的潮汐停车位:白天车流量大时,沿线禁止停车;夜间交通流量较小,允许车辆规范停放。主城区虎桥路聚春巷、虎桥路海红巷、益汉路及南郑区西大街、南大街、油坊街等多处道路,试点投用了大量"海绵停车位",其他县区也在逐步实施推广中。同时,针对城区热点路段停车难的问题,在中心医院、万邦、西环路、天汉大道两侧道路等具有条件的道路设置了十余处即停即走停车点位,既方便群众又减少对道路的长期占用,充分利用有限资源盘活道路。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指导各县区适时对有条件的道路增设海绵停车位、即停即走泊位等,满足群众弹性停车需求。
对于建议中提到的排查清理“僵尸车”工作,交警部门属于配合单位。“僵尸车”治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僵尸车”强制处置涉及复杂的程序和法律关系,停放在人行道上、小区内、背街小巷,主要是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由城管部门负责,交警部门配合。城管部门、办事处及社区对辖区道路旁、小区楼院的汽车、拖拉机、电动车、摩托车等僵尸车进行排查,摸清现状,分类建立台账,交警部门配合,以汽车号牌、发动机号为线索以车找人,电话通知限期挪车。对车主不明的疑似“僵尸车”,协调查询车辆信息,通知车主限期挪车。对有报废意愿的,指导车主完善手续,及时对车辆实施报废,确保“僵尸车”清理整治取得实效。
对建议中提到的优化道路交通组织,是我们交警部门长期坚持所做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几年,在多个部门的配合下,牵头陆续完成桥北广场交通优化、天汉大道港湾式公交站点改造、兴汉路整体改造提升、天汉大道信号绿波设置、部分路口匝道拓宽提升改、路口信号优化、天汉大道桥南广场十字渠化改造、天汉大道中段直行待行区改造等多个措施,以较小的代价,取得了较好的提升效果。优化道路交通组织,实施交通管理精细化管理是提升城市管理的重要方式,需要实际调研的基础上,多方共同参与。交警部门将连同其他职能部门共同持续推进,挖掘道路潜能,提高道路通行效能。
再次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也希望你能继续为交通管理工作建言献策。
汉中市公安局
2024年7月19日
(联系人:赵晓峰,电话:13700260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