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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365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0160371908/2024-000367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14:08
来       源: 汉中市公安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公安局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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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公函〔202450

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365号提案的答复函

李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车规范化管理的提案》(第36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其次,收到您的提案后,市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交警支队着手调研,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电动车的管理。

您提案中关于电动车违反交通法规通行的现象和成因分析的很精准,与我们实地调研的基本一致,提出的建议非常中肯。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行电动车登记上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我省已于20196月起,全面实行电动车登记上牌管理, 20209月起,全面实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政策。其中对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重量(含电池)不大于55kg的合规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悬挂非机动车号牌;最高车速超过25km/h,整车重量(含电池)大于55kg的合规电动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悬挂机动车号牌;对非合规二轮电动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悬挂过渡期临时号牌。但是对非合规低速电动车(包括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等)无法实行登记上牌管理,禁止上路行驶。同时,为全面加强电动车依法管理,交警支队积极向市人大建议,牵头起草了《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并于202331日起正式实施,进一步规范了电动车管理工作。

二、持续深化电动车违法行为整治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发挥市交安委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巩固提升井然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工作目标,持续深化交通文明引领城市文明。针对我市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乱象,自2023年以来,交警支队以市交安委名义研究制定了《全市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方案》,按照整治隐患、规范市场、保障安全总体思路,进一步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从生产销售、非法营运、违法上路、通行管理等方面整治电动车违法乱象,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治理一批重点交通安全隐患,力促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群众文明出行意识明显增强,道路通行环境明显好转。今年上半年,为进一步深化一盔一带、强化电动车、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治理中心城区交通乱象,交警支队先后印发《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文明创建提质行动多部门联合执法集中统一行动的通知》、《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疏堵保畅十条措施》、《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春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搭建以交警和城管为主力军,市场监管、住建、街办等其他相关单位全面参与的网格化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机制,因地制宜研究破解城区交通管理难点、痛点。特别是今年5月以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鹏多次到汉台中心城区实地调研,组织召开城市交通环境治乱优序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全市安全环境优建优享文明交通你我同行道路交通安全文明创建提质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交警支队领导班子成员包抓中心城区具体路段,每周到包抓路段督导检查、参与整治,全面推进交通文明创建提质行动走深走实。

三、强化措施开展有效治理

()严格管理,优序治乱坚持以中心城区重点路段、路口为主阵地,强力整治车辆违停、电动车不佩戴头盔、随意穿行、加装遮阳伞、不礼让斑马线、变道逆行乱行等突出交通违法,始终保持严管严处高压态势,采取定点+流动铁骑相结合的勤务模式,严查严处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城区主干道人流车流密集的路口,专门安排警力,每天坚持对电动车不佩戴头盔、安装遮阳伞、违反交通信号逆行乱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增加机动执勤巡查力量,加大高峰”“午后”“夜间的巡逻管控力度,紧盯农贸市场、商场、集市、学校、大型住宅小区等重点区域,确保治理无死角。5月起,深入推进开展文明交通提质创建行动,集中警力加大车辆违停、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执法查纠力度,每周三、周五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公安交警、交通、城管、街办等多部门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合力整治区域交通秩序。

()教育引导,处罚并重。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组织电动车违法人员在马路学堂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30个等方式,教育引导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不乱行乱窜。加强对快递、外卖骑手不佩戴安全头盔、乱行乱窜的查纠处罚,同时抄告所属企业进行通报,齐抓共管,对屡教不改者,依法进行曝光,用好教育、警告、罚款、记分手段,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

()协同治理,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协同共治,治乱保畅,落实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一是发出《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倡议书》,倡导全市各级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加强对本单位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发生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乱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督促快递、外卖企业强化行业管理,落实内部安全教育,不断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通过小手拉大手、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等措施,要求利用电动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家长要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出行。四是强化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共享单车)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市场准入关,全面强化数量投放、电子围栏设置、日常运维等环节的监管,严禁超额投放、随意设置和扩大电子围栏、日常运维不及时等造成的车辆乱停乱放、投放泛滥等城市乱象。严禁将未配备安全头盔的车辆投放市场。五是加强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管,严禁在我市生产、销售未经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或者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电动车。自6月开始,在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进一步深化电动车的登记上牌、非法生产销售、非法伪造改装、执法监督、违法查处、源头安全、规范停放、责任倒查、安全宣传等治理工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始终坚持宣传先行,借助各类新媒体,开展规范停车、电动车一盔一带等主题宣传发布交通违法和典型事故案例曝光台,利用七进宣教、马路学堂、执勤岗点加强面对面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矩阵,广泛发布整治通告、直播整治现场,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坚持在执勤检查点利用小喇叭,循环播放提示语,提醒广大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车人员要佩戴安全头盔,常态化查处骑乘电动车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组织交安委各成员单位、驾校、快递、出租车、共享单车、外卖等从业人员共同参与的文明交通创建提质行动启动仪式,向全市发出了《自觉践行文明交通倡议书》,号召社会各界共创安全有礼有序的城市环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下一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纵深推进安全环境优建优享文明交通你我同行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提质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持续强化宣传教育,科学勤务安排,严格规范文明执勤执法,注重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严格落实交巡所护学岗高峰岗固定岗巡查岗机制,合理设点布警,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查控治乱、疏堵保畅力度,不断提升治乱优序穿透力,努力营造一流城市环境。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全市公安交管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期盼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汉中市公安局

2024719

(联系人:徐凯,电话:1988896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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