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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411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0160371908/2024-000369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14:13
来       源: 汉中市公安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公安局
内容概述:

                                     类别:A

                                   

汉公函〔202483

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411号提案的答复函

尊敬的李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旧小区改造和管理的提案》(第411号)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做好辖区各住宅小区的安全防火防盗宣传,特别是要求电瓶车不得在楼道充电,不得在家里给电瓶车充电,电瓶车集中停放建议,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省政府、市政府、省公安厅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履行职责,坚决扣紧扎牢全链条整治中的公安一环,建立三单三督一闭环、两拆两通一演练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全力协同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把严源头关口。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攻坚整治,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检查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经营商户58个,排查线索1个,办理非法收购运输废旧蓄电池的行政案件1起。进一步强化合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规范录入车辆所有人、车架号等信息723条。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禁寄工作,督促寄递行业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寄递网点500余家。会同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约谈快递、外卖、电商企业9家。

二是加强隐患整治。全链条整治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公安机关积极会同应急、消防等部门,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行为,重点整治电动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积极联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广泛应用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智能设施,提高防火安全水平。今年以来,共出动警力3967人次,检查居民小区2550个次,出租房屋1.5万余间,现场整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209余辆,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114余起,完成拆窗破网任务55个。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按照宣传教育跨前一步、舆论管控先行一步、网络安全提前一步原则,积极开展公安行业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宣教工作,正面引导、反面警示社会面共同防治隐患,提升安全意识,最大限度赢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制作宣传教育警示片14个,在258个社区、152所学校等地点开展500余场宣教活动;开展入户宣传9万余户户,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2万余份;利用主流媒体宣传报道84次,发布新媒体宣传稿件129篇、宣导视频36个。

虽然经过全市公安机关不懈努力,我市电动车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重大消防安全事故,但是对照上级部署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深、不细、不实的地方。一是部分派出所主防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监督检查还有漏洞、盲区。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配合不紧密,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动联处机制还不健全。三是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部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有待提升,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紧扣上级部署,延伸管理触角,以极端认真负责的精神抓好电动车消防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思想上再重视。将电动车消防安全作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重点任务,以落实派出所主防为抓手,推动社区民警下社区、在社区,扎实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二是措施上再加力。结合夏季治安整治、扫黑除恶等工作,统筹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边检查、边整治、边宣传,全力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三是衔接上再紧密。加强与住建、应急、消防等部门沟通对接,建立信息互通、工作会商等联动机制,共同督促小区物业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上下工作合力。四是责任上再落实。科学制定考核考评制度办法,将基础牢、治安好、出事少,党和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派出所工作的重要指标,推动派出所和社区民警主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守好一方平安。

汉中市公安局

202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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