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371908/2024-000334 | 发布时间: | 2024年08月16日 11:11 |
来 源: | 汉中市公安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公安局 |
内容概述: |
类别:A类
汉公函〔2024〕74号
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函
彭光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虎桥西路市文化馆门前行人安全交通标识的建议》(第5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斑马线的设置规范主要包括基本尺寸、设置间隔、特殊地点设置等方面内容,其中针对该区域现场调研发现,文化馆门口离西边最近的斑马线为117米,根据斑马线设置间隔标准规定:在一段路上,斑马线的设置间隔一般为150至500米。但更为合理的设置间隔是350至400米,此路口不符合最小设置间隔距离标准。为了规范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保证严格规范执法,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陕西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和使用规定》要求,该路段虎桥西路与北一环十字,虎桥西路与兴元路十字均按照国标设置了摄像头等电子设施,区域设备数据已建成再接入其他设备端口技术和资金层面都存在一定困难,近期再次专门组织人员对该区域所有监控进行了一次检查,现阶段确实难以加装摄像头等电子设施。对于您提出的车辆减速标志问题,我队已于2014年6月向汉台区交警大队协调增设车辆减速慢行标志,斑马线根据实际情况再做进一步调研。下一步,我们还将立足本职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指导汉台大队做好该区域的路面秩序管控,加强巡逻频次保证该路段交通秩序井然。二是市文化馆在演出活动高峰期间,积极与辖区中队联系,取得交通秩序保障支持,保证行人过街有序、安全。三是交管部门会继续依托电子警察设备做好突出违法行为的稽查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经常联系,为我市交通管理事业的发展多提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汉中市公安局
2024年7月19日
(联系人:石文,电话:1869164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