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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
2015-09-29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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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主持召开市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910会议精神,研究审议市局改革办草拟的《汉中市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全市公安改革进程。

会议认为,市局改革办草拟的《汉中市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符合上级部署要求,符合汉中公安实际。会议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本着肩负职责、释放能量、保持社会稳定的态度,把分管业务的改革任务记在心里,把责任扛在肩上,精心谋划,推动落实。市局改革办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根据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意见抓紧对《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尽快提交市委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市委深改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力争《实施方案》早日出台;要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细化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跟进工作措施,做到改革工作有抓手、有保障;要把深化公安改革和推进“四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整体协调,统筹谋划,同步推进,注重抓责任、抓进度、抓亮点,确保2017年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全面实现“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各警种部门要发挥好“牵头示范”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攻坚克难,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尊重基层首创,鼓励基层创新,试点引领,以点带面,推动各项改革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市局改革办和相关警种部门要对市委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中涉及公安牵头的7项、协助15项改革任务和已经审议计划的项目逐一加快梳理,已经出台的要抓紧时间督促落实,还没有实质性进展的要深入调研尽快形成方案,提交市局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各县分局要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力争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改革成果。

会议强调,随着中、省公安改革方案的相继出台,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轮廓已经框定,全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全面深化公安改革“1+3”框架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实施意见》及我市即将出台的《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各项任务目标上来,切实履行好历史赋予我们的职责使命。

市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各相关部门警种单位负责人、改革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汉中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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